伊春市新青区检察院扎实有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为了更规范有序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评查效果到位。6月13日,伊春市新青区检察院特别邀请了伊春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利民等人对该院案件管理整体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对2018年1-5月份以来的案件卷宗开展质量评查。
  今年以来,新青区院认真谋划,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提升案件评查工作实效,以“四个明确、四个确保到位”为原则,确保评查规范有序。
  一是明确评查职责,确保评查分工到位。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制度,保证质量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评查范围,确保评查内容到位。严格按照高检院规定,对于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案件做到每案必查,对流程监控、信息公开、统计核查和涉案财物管理等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特别案件、异常数据案件纳入到重点评查工作内容里。
  三是明确评查标准,确保评查程序到位。该院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结合规范卷宗,制定评查项目和标准,逐案进行审阅评定并填写评查表。
  四是明确评查目的,确保评查效果到位。为突出案件质量在考评中的决定性地位,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到检察官个人业绩考核评价中,实施案件管理监督情况及案件质量评查量化得分记入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里的办法,更好地发挥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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