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多举措优化窗口服务

 



  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以建设“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优质”的司法服务窗口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控申窗口服务工作,为郊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立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接待来访人提出的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申请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其他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和法律咨询,依法保障来访人的诉讼权利,协调解决来访人的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维护国家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四零”服务“五做到”。
  一是服务设施规范。为来访人员提供免费复印,设置饮水机、急救箱、休息座椅等便民设施,营造温馨诉讼环境。同时,将《全省窗口服务“六个必须”》、 “四零承诺”“工作流程”等便民提示放置在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提示标准、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亲民、便民和利民。
  二是服务用语规范。接访人员要求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工作交流讲文明懂礼貌,平等友好、平和得体,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
  三是服务行为规范。着装规范、仪容整洁、待人友善、举止得体、办事认真、严谨客观、岗位负责、恪守职守、工作专心、聚精会神、办公文明、整洁有序。
  四是服务效能规范。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五是服务态度规范。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立案要诚心、对待批评要虚心。
  开展“四零”服务做到“四提高”。
  一是对缺少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减少当事人诉累。对法律咨询的群众做到语言文明,释法说理到位,耐心解答。
  二是提高文明接待水平。树立“纠纷无小事”意识,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倡导服务的主动性,主动为百姓解难,守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切实履行“首问责任制”,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努力延伸“窗口”职能,送法到基层到群众身边,实现“零距离”。
  三是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认真学习各类法律知识,掌握各类信访事项处理依据的政策和法律,做到准确适用。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和 “四零”服务承诺参照标准、服务内容及原则,进一步提高了干警对增强改进作风,提高窗口服务工作的认识。在学习发动过程中,组织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深入开展窗口服务整治工作讨论会,围绕“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工作效能”、“如何便民利民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等问题深挖根源、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四是提升创新能力。在接待“窗口”,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从软件到硬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设置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群众满意率达100%,实现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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